饮食常识Manual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海口公布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

2024-02-25 08:40:53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2月7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海口市实际,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海口市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保障公众健康,营造清新整洁、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按照规划用途不得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主体建筑内。

  (一)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服务项目。

  三、各区政府(园区)可在此清单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辖区内餐饮选址负面清单的详细区域,制定管控要求并定期公布。对于不按要求开办餐饮服务项目导致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做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及污染执法查处工作。

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