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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餐饮店用鸭肉冒充牛肉做烤串被罚

2024-01-03 09: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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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昆明市场监管”发布昆明市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百日攻坚”典型案例(第四批)。

  按照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淇尔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美团开设名为“淄博烧烤·相约昆明(西山店)”的店铺,售卖的“烤风味牛肉串”,标称说明主料为牛肉。经查,“烤风味牛肉串”的原料为“李亿浩汼肉小串”,“李亿浩汼肉小串”的原料是鸭肉、食用盐、牛肉味复合调味料等,不含牛肉。当事人提供的商品实际质量(鸭肉)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牛肉)不相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构成了以假充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牛、羊肉、烧烤是备受消费者喜爱和推崇的美食,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获取非法利益,使用鸭肉作为原材料,冒充牛羊肉,而鸭肉成本远低于牛羊肉价格,在制售过程中经过调味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欺瞒消费者,从而侵害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专项整治行动,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查处。

  在全市开展燃气灶具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在流通销售领域发现标有昆明亚达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灶质量涉嫌产品质量不合格。按照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规定,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单位昆明亚达厨具有限公司开展了检查。经查,发现昆明亚达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已包装完整处于预售状态的19个批次2071台商用燃气灶未加装熄火保护装置,经对样品进行检验,所检产品“通用结构—一般要求—熄火保护装置”项目不符合标准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要求,属于在生产过程中未加装熄火保护装置导致商用燃气灶不合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了2071台商用燃气灶,并处以罚款。

  近年来燃气爆炸事故频发,造成社会舆论热点,监管压力剧增,为有效防范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具的专项整治,从产品生产、销售源头提高燃气灶及其配件产品质量,从严从快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解忧”的实践活动,让燃气具安全,让老百姓放心。

  在今年开展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富民县芳芳建材经营部销售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其中检验的导体电阻(20℃)、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外形尺寸、绝缘老化前抗拉强度、绝缘老化后抗拉强度、绝缘老化前后抗拉强度变化率等8个项目不符合JB/T8734.2-2016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行为,并处以罚款。

  电线电缆是与人群中日常生活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业产品,关系人生财产和国家安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标准,加强对各项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监督,督促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相关法律,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质量放心的产品。

  2023年8月31日,执法人员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练加健身房现场检查,查阅了当事人的《入会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模块第五点中,印有“会员卡一经出售,概不退还”字样。另经查明,健身房印制发放的会员卡背面“使用须知”第3点中,印有“此卡一经办理概不退款,不找零、不兑换现金”字样。该《入会协议书》已与500余名消费者进行了签署,执法人员调取了部分已使用的《入会协议书》存根。健身房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部分商家与消费者订立合同,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可有效震慑不法经营户,维护消费者权益,让利用不合规的条款披上“合法外衣”的形式成为“过去式”,践行阳光合同,推动规范性合同在各行业领域不断深化和使用。

  今年9月,呈贡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对云南云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2饼标有“云南省档案馆品牌普洱茶”、1饼供销集团普洱茶(带“绝密”字样)、1盒带军徽图标的典藏普洱茶正通过直播形式进行销售,同时在该公司的抖音平台发现标有“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特制”的典藏普洱茶进行了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冒用国家机关名义、使用军徽作为商品图案发布广告,是对产品质量、信誉状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标注和宣传,该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混淆视听,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和人民军队的形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进一步强化广告行为监管,持续加大对“假机关”“假军队”违法宣传的打击,是净化广告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确实维护国家利益的具体体现。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彩云之南”商标权利人的举报,对云南大不同民族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雲南映象 彩云之南”月饼进行检查,发现月饼包装彩带上使用“彩云之南”标识,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彩云之南”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晋宁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侵权产品,并处以罚款。

  商标的使用,一直是各方权利人予以重点关注的领域。生产销售的产品与有一定知名度相同的商品,务必需要查看有关知识产权的公告,确有必要的,需要取得该知名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或者授权,如若不然,极有可能触犯“傍名人”“搭便车”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时,不看“名气”,关键是“权利”在何方,谁是权利人法律就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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