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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人力资源行业新闻速递
今年以来,湖北省广水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发展理念,以“三步棋”走好“就在广水”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改革之路。通过就业服务端口前置、资源倾斜、重心下沉,着力构建县域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新模式,更好地实现了人民群众对“好就业、就好业”的期盼。 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广水市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建立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探索构建“1+18+402”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家门口”就业矩阵。投入专项资金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超市,设置信息发布、职介交流、爱心驿站等多个功能区,配备大屏显示器、自主触摸屏等硬件设备,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培训、就业援助等全方位服务。截至目前,广水市通过服务超市共发布600余条招聘信息,帮助1200余人实现就业。 不断创新就业服务形式,打造全域化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互动平台,实现“对接需求、人岗匹配、线上求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行动提质增效。广水市建立公共就业运营服务系统,精准对接企业岗位,已有200多家企业纳入公共就业运营服务系统,提供岗位400多个。 聚焦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1311服务、创业培训、推荐就业等活动,累计落实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3077人次、公益性岗位安置413人,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才聚荆楚”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1234人。 下沉到村、社区开展培训活动,共开展家政服务、育婴员、叉车、服装缝纫工等多个专业培训60班次,培训结业人员达1100余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600余人。 近日,以“聚才展技 能动未来”为主题的“技能中国行2024——走进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和2024年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中外嘉宾一同见证技能中国行、技能大赛和海创活动启幕,观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参观2024年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技能人才成果交流活动、非遗技能技艺和劳务品牌交流活动等。 11月9日,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2024年文旅人才交流大会在广西桂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活动期间,还举办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证书颁发、广西第一批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证书颁发、广西人才小高地授牌、广西慧康人才发展研究院成立、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启动、广西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发布等仪式。 技能中国行、技能大赛和海创活动是一个集竞赛切磋、成果展示、互动研讨、人才对接、项目合作于一体的开放合作平台,综合性强、品牌化响、含金量足、成果化多,进一步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更好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新活力。 为进一步指导高校、科研院所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好创新创业工作,改善新疆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集聚人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新疆人社厅发布《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经办指南》。 《指南》的适用范围包括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非领导职务科研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兼职创新,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 申报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备案三个环节。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批准,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自治区或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开展。 《指南》明确,事业单位与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约定兼职起止期限(兼职原则上最长不超过在原岗位的聘任年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科研人员申请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办企业期间,经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实行相对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期间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申报均可)、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非领导职务科研人员不属于公职人员,可获得兼职企业和在职创办企业的薪资、奖金、股权激励等薪酬,获得的薪酬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依法为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外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相关单位或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鼓励企业为兼职创新人员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提供补贴。 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科研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终止人事关系。 玉林市是劳动力输出大市,每年外出到大湾区务工劳动力超100万人。去年以来,玉林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把玉商玉工回归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顶格推进,取得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就业服务互促互进的显著成绩。通过建成的珠三角、长三角主要城市就业服务站与本地服务站形成人力资源共享联动服务机制,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超200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务工超25万人、玉工回归5.28万人,打通了劳动力输出回流双通道。2022、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为6.3%、6.6%,增速和占比逐年提高。 建立就业联动服务平台,打通输出回流双通道。玉林市积极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全国性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全国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佛山市,江苏省南京市等5个玉林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建设玉工就业服务站,并开展劳务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供岗位推荐、劳动维权、关心关爱等服务。去年以来,累计收集更新20万务工人员就业信息,走访慰问玉工1000多人,推动玉工回归5.28万人。此外,为加强佛山、玉林两地劳务对接,佛山市在玉林市家政服务就业市场建立“功夫家嫂”劳务协作站,常态化开展家政服务沟通对接、分享培育经验。今年以来,共同开展家政培训班43场,培训2000多人。服务站点的设立,强化了粤桂两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联动,打通了输出回流通道,实现了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融合发展。 形成联动融合服务新机制,联合开展系列服务活动。加强劳务协作,与省内外服务联动城市建立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关系,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劳务输送等多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合作双方多形式多渠道收集优质企业用工岗位信息,依托5个驻外省玉工就业服务站和全市各类市场,组织市内外重点优质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推动用人单位与求职者沟通对接,实现“双向奔赴”。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招聘会686场,服务企业9730家次,提供就业岗位33.8万个,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4.85万人;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活动108场,服务外出务工人员9万人次;专车“点对点”送工309车次,运送返岗务工10126人。依托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专员队伍,通过上门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下方式开展岗位推荐,在创就玉林、微信公众号、直播带岗等各类平台上定期推送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优质企业用工信息,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真正让有意愿外出就业的劳动者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让有意愿回流的劳动者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 构建技能人才培养联动平台,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以技能提升推动就业增收,依托广西(玉林)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整合政府培训资源,引进省内外优质培训机构,打造技能人才综合服务园区、技能人才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1个(国家级4个、自治区级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3个(国家级4个、自治区级9个,市级10个),联合培养“两湾”建设所需的技能人才队伍。紧紧围绕“两湾”智造业发展的需要,引进智能制造培训机构,推动产教融合,培养大批自动化、智能制造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政校企产学研融合发展,联合省内外职业院校紧紧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推动“玉”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工人技能培训计划,助力本地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回归玉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培训大篷车服务活动,提高回归玉工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回归玉工顺利上岗和稳定就业。今年以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29万人次,开展培训大篷车服务活动64场次,其中培训回归玉工1.1万人次。 今年来,眉山市彭山区多举措促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推进就业创业提质扩容。 突出企业需求,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完善常态化用工服务机制,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畅通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举办“游子归乡·乐业家乡”“春风行动”“百日千万招聘”“送岗位下乡”等专场招聘会39场,提供就业岗位2.3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5800余人。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发放补贴319.8万元,发放失业金及代缴医保670.6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0.3万元,兑现新成长劳动力补贴及社保补贴9.9万元。 突出政策兜底,夯实重点群体就业基础。全力协助区内外企业参加锦江学院校园招聘,提供岗位2万余个;办理2025届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1312人,预计补贴196.8万元。落实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311”服务,实现就业升学率94%;抓好见习就业,新增见习66人。兑现202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48万余元,办理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448人,预计发放320万元。组织各类重点群体928人,开展病患陪护、网络创业、家政服务、企业适用工种等培训。 突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动对接企业,广泛收集用工信息,举办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依托线上平台广泛推送就业信息,当前脱贫劳动力就业3367人。对有组织的、到区外务工就业的脱贫户兑现4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共计74人、近3万元。对脱贫户跨区域务工兑现省内省外交通补贴,目前已发放补贴753人、46.4万元。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今年会同农业农村局共安置帮扶对象就业960余人,其中脱贫户800余人。 突出创业服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深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17.1万元。充分发挥孵化园平台载体作用,为区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群体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目前在孵企业31家,累计扶持创业677人。开展创业政策进校园、创业“1+1”等活动,累计为200余名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指导。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大赛彭山训练营活动,从11个报名项目中推荐4个优质项目参加省初赛。 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分别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较调整前各增长2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分别由20.8元、20.1元、19.5元提高到22.4元、21.7元、21.1元,较调整前各增长1.6元。一类地区包括和林格尔县等18个市县区,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2个旗;二类地区包括托克托县等16个市县区、土默特左旗等14个旗;三类地区包括牙克石市等15个市县区、鄂伦春自治旗等26个旗。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记者 刘睿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