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威新闻中心Baowei sports News

一周盘点东方财富近一周涨105% 近一个月涨115%

2024-11-18 12:33:47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东方财富】自营贡献业绩支撑,AI布局赋能业务发展——2024年半年报点评(王一峰)

  概要:1、东方财富公布2024年半年度财报,营收同比下降14.0%,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0%。

  2、公司各业务收入情况:证券业务营收34.2亿元,占总营收比例69.2%;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收15.2亿元,占总营收比例30.7%。

  3、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同比稳步提升,股基交易额同比小幅下滑6.4%;信用业务利息收入增加,但债券融资利息增加使利息净收入下滑。

  4、自营业务营收同比+42.1%至16.4亿元,为公司业绩贡献明显增量。

  概要:1、光大证券研报指出,东方财富营收与盈利Q2单季环比小幅提升,自营贡献业绩支撑,AI布局赋能业务发展。

  2、Choice智能金融终端8.0版本上线,“公募基金+基金代销+代理买卖证券”形成的业务闭环,业绩空间可期。

  3、东方财富积极布局AI方向,“妙想”金融大模型聚焦于核心金融场景不断优化金融垂直能力。

  【华创金融 徐康团队】东方财富24H1:研发持续突破,“妙想”大模型助力新一代终端

  概要:1、东方财富2024年上半年报发布,营业总收入49.4亿元,归母净利润40.6亿元,其中经纪、信用业务承压,基金代销规模下滑,自营业务收入提升。

  2、经纪业务净收入20亿元,同比-9.7%,市占率略微上升0.3pct;日均成交额8628亿元,同比-8.5%;佣金率2.061,同比-0.09bp。

  3、利息净收入10.3亿元,同比-8%,两融市占率达到2.95%,同比+0.4pct。

  4、公司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平台基金销售额8514亿元,非货币型基金销售额4997亿元。

  概要:1、东方财富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速连续2年同比下降。

  2、东方财富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87%。

  4、证券业务收入接近2021年中报水平,金融电子商务服务收入接近2020年中报水平。

  概要:1、兴业证券研究所原副所长孟杰已入职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担任所长。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原所长周旭辉可能仍在东方财富证券任职。

  2、孟杰是兴业证券唯一就职过的机构,研究领域主要为建筑建材行业,曾多次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建筑行业奖项。

  3、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计划冲击行业前10,已开展大规模“招兵买马”活动,涉及策略、固收、金融、医药、汽车、农林牧渔、钢铁有色、化工、交运、通信等10余个行业的分析师、销售等岗位。

  4、东方财富证券的卖方研究业务起步较晚,近年来也曾发力研究业务,但离行业前10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

  概要:1、东方财富在2024年8月12日新增“AIGC概念”,原因是公司在2024年1月自主研发的“妙想”金融大模型正式开启内测,6月升级后的Choice智能金融终端携手东方财富妙想大模型,打造推出下一代智能金融终端。

  2、该公司常规概念还有:期货概念、融资融券、互联网金融、区块链、人工智能、证金持股、互联网保险、深股通、同花顺300033)漂亮100、大数据、数据要素。

  东方财富: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39亿,不包含在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中,主要来源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固定收益业务

  概要:1、东方财富2024半年报净利润82%高,源自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39亿。

  2、考虑将证券业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计入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中,按照该口径计算的净利润率在60%左右。

  【平安证券】策略深度报告*平安观大选系列 “特朗普交易”VS“哈里斯交易”, 从经济政策解构各自交易趋势(上篇)

  概要:1、美国财政部长耶伦警告称,美国公共债务规模有可能在数十年内成为经济的重大风险。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呼吁各国政府采取协调一致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气候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问题。

  4、联合国警告称,全球饥饿人口数量已超过14亿人,新冠疫情加剧了饥饿问题。

  概要:1、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共4部分15条,就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总体要求、欺诈发行证券罪等罪名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等提出明确意见。

  2、《解答》强调全链条追诉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

  3、《解答》要求对立案追诉标准准确理解适用,对符合多项标准的必须全部查明;详细规定了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营业收入、利润以及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涉及数额占比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4、对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概要:1、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强调追诉财务造假犯罪的责任人员,包括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和其他配合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概要:1、海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可能会发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

  2、国联证券601456)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届时民生证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联证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搜索

网站地图